有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方便申请人、提高工作效率办理专利申请资助,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发“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资助系统”),并完成了该系统的部署、测试及验收等工作,将正式予以启用。现就通过“资助系统”开展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系统”的适用范围
从2018年6月起,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将通过“资助系统”开展。凡符合《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闽知规〔2015〕28号)规定的资助对象,均通过该系统网上提交专利申请资助的申请材料。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不含厦门市,下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自辖区内专利申请资助申请材料的在线受理与审批。
二、专利申请资助网上申报应注意事项(申报用户)
通过“资助系统”申请专利申请资助的申报用户,包括个人用户(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单位用户(职务发明专利权人)、代理人用户(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代理资助业务)。
(一)申请人需先在“福建省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平台”注册用户
“资助系统”为“福建省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平台”(下称“政务信息平台”,网址“i.fjipcc.com”)子系统。当前该平台有“福建省专利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2个子系统。要使用“资助系统”,需先在“政务信息平台”上注册用户,如已在“政务信息平台”上注册并使用过“福建省专利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可直接通过已注册用户账号登录平台,再进入“资助系统”。
(二)申报用户进入“资助系统”进行用户信息补全
申请专利资助的申报用户在使用“资助系统”时,需按照“个人用户”、“单位用户”、“代理人用户”等不同的申报用户,对用户银行账户、专利归属地等信息进行补全。
(三)专利申请资助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用户登录“政务信息平台”,进入“资助系统”完成用户信息补全后,可正式开始专利申请资助申报。操作要点如下:
1、检测专利号
用户输入专利号进行查询,系统反馈该专利的资助信息,系统根据专利号自动判断该专利是否可进行资助,若符合资助条件,按提示进入“资助申请信息确认”页面。
PCT国际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需手工录入专利信息,因当前资助系统中无“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及“通过PCT途径向外国(地区)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相关信息,故PCT国际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需采用人工录入专利信息的方式进行申报。
2、确认资助申请信息
申报用户在“确认资助申请信息”页面核对专利权人信息、专利信息(手工录入专利信息时,专利信息需申报用户录入)等,资助类型(省级资助类型)、资助金额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完成专利申请资助申报。
3、打印专利资助申请表
“确认资助申请信息”环节完成后,页面显示申报结果,申报用户可根据需要打印《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用户鉴权信息表》,以备身份鉴权、存档使用。
4、专利资助申报进度查询
申报用户可通过进度查询功能,查询资助业务办理情况。
5、专利资助资金领取
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申请资助审批通过后,首次领取资助资金,需到所属设区市专利申请资助办理窗口,进行现场身份鉴权和绑定银行卡,以确保是本人进行专利资助申请、领取资助款。完成鉴权后(个人用户只需鉴权一次),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会把资助款发放到绑定的银行卡内。
专利权人为单位的,用户只需进行“绑定、关联或找回您的工作单位”操作,系统连接到“福建省法人基础数据库”进行自动鉴权。完成鉴权后,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会把资助款发放到单位的银行账户内。
三、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网上受理审批应注意事项(“业务经办人员”用户)
(一)登录“政务信息平台”,进入“资助系统”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使用“业务经办人员”账号(由平台管理员分配账号)登录“政务信息平台”(网址“i.fjipcc.com”),进入“资助系统”。
(二)专利资助申请网上受理
专利权人在系统中提交专利申请资助申请后,系统会自动对“专利信息”进行初审,判断该专利是否可进行专利资助,并计算出资助金额。“业务经办人员”要对申请人信息、专利信息、资助金额等进行复核,并查看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判断是否符合专利申请资助要求,并给出对应的审查结果。
(三)专利申请资助报表打印
专利申请资助审核通过后,通过“查询统计”模块中的“资助申报管理”功能,按时间段等条件打印出“报表导出类型”为“专利申请资助”的《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汇总审批表》。
“业务经办人员”也可根据需要生成《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发放表》、《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决算表》等其它报表。
(四)线下审核、报批和资助资金发放
“业务经办人员”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汇总审批表》,核对资助申报记录信息是否正确,报设区市知识产权局领导审批后,由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五)资金发放情况在“资助系统”上进行“发款确认”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发放完成后,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业务经办人员”务必按照资助资金发放实际情况,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发款”操作(即把资助资金发放实际情况反馈回“资助系统”,通过系统记录已资助的专利情况,以确保不会产生重复资助)。系统会记录当前“确认发款”操作的“业务经办”人员ID,以备后查。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通过“资助系统”开展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工作涉及广大专利申请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要予以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专利申请资助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并于2018年6月5日前把具体经办人员名单报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二)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经办人员要认真研读随文下发的《“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熟练使用“资助系统”。
为了便于系统各类用户更加具体地了解、掌握和使用“资助系统”,省知识产权局还编写《“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制作《“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供大家链接下载(地址:http://i.fjipcc.com/a/zlzz/zzForm/downloadFileZip)。
(三)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做好通过“资助系统”开展专利申请资助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在系统启用初期,要认真细致地指导专利资助申请人使用“资助系统”,确保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在使用“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与技术人员联系。
技术支持: 王旭烨 电话:0591-87810662
平台管理员:蔡熠伟 电话:0591-86295619
业务支持: 庄 敬 电话:0591-87816082
附件:1.专利申请资助网上受理审批工作人员信息表
2.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