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首席科技官”的通知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8-06-06 来源:市科技局 【字号: 】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漳委发〔201714号)和《中共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双创之星”评选细则>等十份文件的通知》(漳委人才〔201714号), 为培育和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鼓励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岗位,择优支持一批设立首席科技官的企业,市科技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与推荐选拔20名左右的2018年度“首席科技官”。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申报条件

1.设立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并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2.企业上一年度的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且比增20%以上(规上企业以统计报表为准,规下企业以审计报告为准);

3.近年来企业聘请首席科技官,并签订了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优先支持省级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6·18”虚拟研究院产业技术分院、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的负责人、创新基地以及拥有发明专利的主要负责人。

三、申报材料

1.《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津贴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以下简称《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近3年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完税证明复印件。

3.设立企业首席科技官重要性、必要性及岗位描述(职责、任职资格条件、考核目标、薪酬待遇),所在行业科技、信息、商业模式创新情况。

4.企业首席科技官身份证(护照)、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薪酬支付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审核并盖章,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单位向辖区科技局(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直企业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715日。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局(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后,与所在地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后,推荐合格人选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推荐名额不超过10名。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730日。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的推荐申报工作。

3.市科技局在收齐申报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书面材料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4.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市人社、经信、发改、科技、财政等部门对“首席科技官” 推荐人选所在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合格人选名单征求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首席科技官”初步人选,并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5.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首席科技官”人选上会研究通过后,发文确定“首席科技官”奖励名单,并兑现奖励资金。

五、补助政策

1.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薪酬的60%一次性给予企业首席科技官最高50万元的岗位津贴补助。岗位津贴只能用于首席科技官岗位,不得挪用于其他岗位人员。

2.每个企业配额一个岗位,每年评选20名左右。原则上每个企业获得一次补助后,3年内不再重复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明木

联系电话:0596-2922436

    箱:zzskjjjhk@163.com  

附件:《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津贴申报表》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520

 

 

 

 

附件:

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津贴申报表.doc